北京违反竞业限制取证:离职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公司如何取证?
来源:本站
时间:2025-08-23 19:32:33
对入职的新单位进行调查
调取或自行拍摄录制劳动者长期、定时出入新用人单位办公地点的照片或者视频;前往新单位询问是否有该名员工在职,任何种职务并保存视频、录音;拨打新用人单位电话,询问是否存在该名员工及员工工号。
通过快递寄件等方式证明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向离职员工寄送快递方式进行取证,地址为其实际入职的竞业公司,收件人为离职员工,根据签收情况佐证劳动者实际入职竞业公司。快递寄送及签收信息可以成为证明该员工在该公司工作的间接证据,但实践中,发送快递的证据也有不被认可的情况,如快递要求其本人签收并签署身份证号码,证据力较强。
判断是否违反竞业协议
第一是关于劳动者竞业限制行为。
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禁止的劳动者行为是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行为。
第二是关于竞业限制的地域范围。
竞业限制的地域可以根据用人单位的经营区域确定,如果用人单位仅在特定区域经营,则一般应将竞业限制的地域范围约定在经营区域内为宜,不宜直接约定为全国范围。但对于互联网行业而言,其经营区域不明显,可以不约定具体地域,劳动者应当在全国范围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第三是关于劳动者竞业限制的期限。
竞业期从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次日开始计算,劳动者的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两年。在司法实践中,通常认为超过两年的竞业限制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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