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竞业限制取证公司:员工离职后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谁来承担举证责任?
员工离职后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公司商业秘密存在被泄露的风险,谁来承担举证责任?最近,知产魔法-北京知识产权律师团队办理了一件公司起诉离职员工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案件,我们代理公司赢得了诉讼。以下是关于该案件的法律解读。商业秘密律师【裁判要旨】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这一主张承担的证明责任应当为基础举证责任,即用人单位需初步举证证明劳动者违反了竞业限制义务,如用人单位完成了该基础举证责任,则举证责任应当转移到劳动者一方,此时劳动者应当就其未违反竞业限制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案情简介】
王某于2017年9月入职M公司,担任产品经理一职。2021年11月,王某因个人原因离职,并于M公司约定有期限至2022年5月的竞业限制义务。经M公司事后调查发现,王某在离职后不久,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的工作日期间频繁到访与M公司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Y公司办公场所,并进行指纹打卡等。基于此,M公司认为王某存在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情况,于是将王某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王某返还M公司已经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并支付违约金。
【裁判结果】
判令王某返还M公司支付的全部竞业限制补偿金,并支付相应违约金。
【案例评析】
本案属于因竞业限制引起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争议焦点在于王某是否违反了竞业限制义务。该争议焦点的核心问题在于举证责任的分配。
司法实践中,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劳动者从原用人单位离职后,如果入职竞争对手公司,往往会通过与第三方签署劳动合同,由第三方代缴社会保险代发工资等方式来逃避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法律后果。鉴于劳动者已经离职,原用人单位对其不再具有管理权限,很难通过劳动合同签署、社会保险缴纳、工资发放等常规证据来判定劳动者是否违反了竞业限制义务。

扫码联系我们